实名举报安徽省阜南县焦陂镇闫庙村书记陈东彪,目无王法、以权压法、横霸一方
安徽省阜南县焦陂镇陈东彪至1990年当闫庙村书记以来,本村约有六千口人的大村,闫庙大队小学是国家公办学校,是1973年建的土坯房教室,在1980年以后经徐希贤校长建设的红砖瓦房教室30间对面房各12间,西边是6间包括大门,东面是墙头一个长方形的教室大院,教室南边是操场,总占地面积约12亩。在1973年当时每大队都承办一农科所,占地面积约12亩左右,两块地占用孙庄土地约24亩,从1980年至2000年时间由闫庙村14个生产队给孙庄生产队交这24亩地的政府提留款。<br> 建设闫庙小学是教育公益事业,政府划拨所用地,在2000年的时候政府发展教育事业,在闫庙小学老教室南面操场又批建了两层教学楼新教室,老教室30多间红砖瓦房被陈东彪书记利用起来,租给别人当养殖场所用20间左右,每年租金按合法合理计算应付6000元左右,实际租金只有陈东彪一人知道,其他人谁也不知道,另外,还有六间房子教室陈东彪作为村部办公室所用,(还有四间当他个人家的仓库所用),村部怎么在教室里办公呢?因为原老大队六间房子和六间地点,都被陈东彪书记卖给孙德富和杨振山两人各三间,所以把教室当村办公室所用,在2010年时,因他当书记多年,当时陈东彪书记在闫庙村一手遮天,以权压法,无法无天;黑恶势力强,在他没有向上级政府申请申报审批的情况下,在他没有任何合法手续的情况下,就私自扒掉闫庙村小学校老教室八间房子,建起了四间三层自己的住宅楼近700平方左右,(当时他家有老宅基六间房子,而房子后面有两亩多地宅基难道不够盖自己的住宅楼吗?为什么非要扒教室建自己的住宅楼?)这样的党员干部行为是否是黑恶霸权主义势力?另外还有20多间教室,在没有上级任何批准的情况下,陈东彪书记就自己作主把房子扒掉完了,就建起了闫庙村5间2层办公室,闫庙小学占地约8亩左右,被陈东彪书记一人给分割霸占完了。上级政府至今无人过问追责,下面有自己建的住宅楼和建的村办公室图片。 <br><img src="http://www.dzdudu.cn/uploads/allimg/181031/1-1Q031193436337.jpg" border="0" alt="" style="max-width:400px"><br> <br>▲图一陈东彪扒掉老教室八间房子,建的自己四间三层自己住宅楼700平米左右<br><img src="http://www.dzdudu.cn/uploads/allimg/181031/1-1Q031193504364.jpg" border="0" alt="" style="max-width:400px"><br> <br>▲图二陈书记建的住宅楼和现在的闫庙村小学教学楼后墙挨着<br> <br> <br> <br>▲图三陈书记的住宅楼和村现建的村办公室<br><img src="http://www.dzdudu.cn/uploads/allimg/181031/1-1Q031193533S3.jpg" border="0" alt="" style="max-width:400px"> <br> <br>▲图片四村办公室和现建的文化广场 <br> <br> 图一、图三、图四、这块地方是闫庙村小学原来的老教室占地约8亩左右都被陈东彪自己霸占完了。另外还有闫庙老大队部朝南有300米长的大路上栽有30多年时间的大杨树40多棵,在08年的时间每棵树可卖1500左右。合计:老教室租令费10年6万,加上卖树6万再加上扒卖老教室30间的旧货按合理价算30000元左右再加上老大队部六间房子和地点所卖合理价10000元左右,总计160000万元左右。这是否属黑恶霸权主义?严重违法违纪行为,望上级执法部门领导严查严办,将犯罪分子绳之以法,还法律法规的公正合法性。<br><br> 闫庙村农科所,在1978年解散后这块约12亩地,一直到2005年,26年的时间都有陈东彪私人霸占管理,没有退回孙庄生产队,他把此地承包给几个人种大杨树苗和白果树苗,每年租金可收入万元x26年等于26万。2006年陈东彪书记在这块地上建设两排瓦房敬老院,在2009年焦陂镇政府增加建设两层楼敬老院,两次大约占地6亩地,敬老院建在这块12亩地的北半截,南头一半被孙庄生产队村民分到户了,09年通过村镇签订了敬老院6亩地的租地合同每亩地,每年500元,至今所欠的租地费没有给村民到位。在2018年6月陈书记又和焦陂镇政府领导合伙把敬老院南边的一块地打上墙头,村镇干部没有通过村民任何同意协商和签字,在村民不知情的情况下把墙头给打上了。承包给外地人办敬老院每年租金10000元,签定合同很长时间。请问上级领导在我们村民不知情的情况下,欠我们租金没有给,又没有打村民任何招呼,陈书记就一手遮天、目无王法的承包给外人,这样的霸权主义、黑恶势力村民敢怒不敢言,为什么我国法律只对老百姓生效,对当官的就无效了,这样的黑恶势力上级为什么不敢查他?陈书记还口吐狂言:谁要是告他他就找黑社会治谁,2017年国家给予土地确权到户,承包土地合同书至今孙庄生产队,还有12户村民土地,在陈东彪书记的控制下一直没有给予确权,陈书记不给这12户土地承包合同确权的理由是:说他们上访告状了。请问上级领导在2002年前的14个生产队给孙庄生产队每年缴纳24亩地的提留款。从2005年至今的孙庄生产队24亩地的补贴补到哪去了?被谁拿走下进了谁的腰包?下面是敬老院占用孙庄生产队土地的图片。<br> <br><img src="http://www.dzdudu.cn/uploads/allimg/181031/1-1Q031193549C8.jpg" border="0" alt="" style="max-width:400px"> <br>▲图一是孙庄村敬老院占用12亩地的北半截,在敬老院多年无人住的情况下似乎成了危房<br><img src="http://www.dzdudu.cn/uploads/allimg/181031/1-1Q03119360L33.jpg" border="0" alt="" style="max-width:400px"> <br>▲图二南半截空闲地被孙庄分到各户所种,在2018年7月份,孙庄村民在不知情的情况下被陈书记给打了墙头 <br> 在2015年上级政府号召发展农村教育事业,扩建下边农村各个小学教学楼,在闫庙村小学瓦房老教室被陈书记霸占、抢建、分割完后,此老校区没有再能建设新小学教学楼的地方,(在这种情况下我们闫庙村和刘堰村合并后有8000多口人其中刘堰只占1000多口人)。陈书记在着急的情况下,向镇教办室和镇领导申请,从新让政府拿钱买了11亩地,在刘堰村边界,花了40多万元买地,本村上学最远的村庄到刘堰新校区上学约7华里,本村村民杨振山为了孩子上学路途遥远上访此事,还被陈书记让派出所给关了警备,而且还对上访人说:让你们随便告,大不了我花点钱就摆平了,这样的霸权黑恶势力应当何罪?应该受到法律刑事的犯罪制裁,还法律的合法性公正性。<br><br> 闫庙老学校陈书记得了16万的外花好处费,在没建敬老院以前的地方陈书记得了26万好处费,还欠村民租地金好几万没有给村民,这个40多万被陈书记个人占为己有,另外再加上又让政府拿出40多万元,买地重建新校区,以上违法违纪损失近80万元左右,经济损失罪过应该由谁来承担?该当何罪?为维护法律的合法性、公平公正性,还农民的合法公道,稳定一方社会治安秩序。望上级有关部门领导严查此事,在当前的扫黑除恶行动中将犯罪分子绳之以法、严惩严办为盼。<br><br> 相关证人等十二户村民:<br> 第一杨治云:手机号15155831539<br>第二杨振山:手机号18214817863<br>第三罗振起:手机号18895504912<br>第四杨治锋:手机号18611392853<br>第五沈金平:手机号13371909873<br><br><br>下边符有党风党纪规定的十不准禁两委班子的选举,法律法规条例及规定:(阜南县焦陂镇闫庙村党委书记陈东彪在扶贫脱贫中腐败行为严重,被阜南县纪委,给予党的警告处分1年期限,而陈书记被停职的时间是2018年6月份,在2018年8月15号镇领导又让陈书记进村参加两委班的选举,当了村副书记,在2018年9月26号镇领导又让陈书记进村加两委班的选举,当了村主任。究竟是哪位高干在为陈书记黑恶霸权实力充当保护伞)严重违背了党风党纪,进村两委班的选举法规、法律条例。违背条例第二、第四、第五、第八条只规定条例。望上级有关执法部门领导,按照习主席要求依法治国:严查严办处理此案将犯罪分子绳之以法,受到法律的制裁。期盼上级领导执法公正,依法办事,严惩严办。<br> <br><br>投诉人:杨振山等本队十二户村民<br>2018年10月31日 <br> 文字太多了 早就该好好的查他。无法无天。欺压百姓。早他办事他就要好处。不给好处就处处为难老百姓。这样的人还能当老百姓的书记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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