邓州的廉租房究竟是谁在住?
廉租房是指政府以租金补贴或实物配租的方式,向符合城镇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且住房困难的家庭提供社会保障性质的住房。廉租房的分配形式以租金补贴为主,实物配租和租金减免为辅。根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财政部、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联合印发的《关于公共租赁住房和廉租住房并轨运行的通知》(建保〔2013〕178号)的规定,从2014年起,各地公共租赁住房和廉租住房并轨运行,并轨后统称为公共租赁住房。“俺在店子口这块儿扫了七年的垃圾,不知道啥叫廉租房,俺买不起!”11月26日,在邓州市从事环卫工作多年的李阿姨介绍,她和老伴都在干环卫工,每月只有千把元的工资,租不起好房子,在铁西租了一小间阴暗潮湿的民房。李阿姨不顾严寒尽职工作
王大爷把垃圾分类整理
让人心酸的住房
望尘莫及的盛世园小区
小区门口高档小轿车排成排
惠恩小区内也停满高档轿车
文先生在新风市场常年经营蔬菜批发,当笔者问及廉租房时,“关系不硬,那是弄不来的,除非花个一万多也能买一套。有的人一人几套,有的人几人没一套,差别大着里。”像文先生说的那样,开着豪车住着廉租房,鸠占鹊巢。而真正需要的人却只能望尘莫及,望而兴叹;也只能干着最苦最累的活,住着阴暗潮湿的小屋。随着廉租住房、经济适用住房建设和棚户区改造力度的逐步加大,城市低收入家庭的住房条件得到较大改善。但是,收入中等偏下、无力通过市场租赁或购买住房而又无法申请廉租房或经济适用房的“夹心层”家庭的住房困难问题日益凸显。公租房作为城市低收入居民家庭的保障住房,政府投入了大量资金,意在让城市低收入家庭在城市住有其所,安心城市工作和生活,而如果出现公租房被转租出去的现象,除了一些特殊原因比如某些家庭为了工作生活方便,可能在离工作最近、或生活方便的地方再租房而让申报的公租房转租给别人的现象之外,它绝大程度上反映了公租房本身存在不少漏洞:或是申报公租房家庭本身不符合申报条件而申报,到手之后自己根本不居住而转租给别人从中牟利;或是申报机构相关人员与申报者相互勾结,让公租房成为一种暗地利益输送的通道;或是公租房本身制度设计存在疏漏,比如一些地方的公租房会向国有企业、重点企业倾斜,而这些企业的职工本来就有较好的待遇。这就导致保障性住房没有流向最需要保障的家庭,成了某种形式的企业内部福利。这应该是公租房发生转租的重要原因,无论是哪一种原因,都严重侵蚀了真正需要公租房家庭的利益,也浪费了有限的房产资源,造成了国有资产的流失,更加剧了房租市场的乱象,为一些房产中介兴风作浪创造了有利条件。
我看见有人把廉租房挂在中介转卖。一套8万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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