低成本维权 退“问题”车能否不打官司?
广州日报2012年3月15日报道 2004年,关于汽车三包,政府相关部门曾一度发布征求意见,但此后杳无音信。去年9月,时隔7年之后,有关部门再次发布关于汽车三包的征求意见稿;去年10月26日,汽车三包立法听证会举行;今年1月,汽车三包在去年9月意见稿的基础上修改后再发第二次征求意见稿,征求意见截止日期为2月10日。在近日召开的“两会”上,汽车业界代表全国人大代表、陕西法士特汽车传动集团公司董事长李大开建议,国家应尽快出台汽车产品“三包”规定,明确统一各大类汽车及关键总成产品的最低“三包”年限、里程和权责,确保消费者权益、提高公众安全质量。来自汽车业界的代表积极主动的建议,引发了国内上亿车主的高度关注,更激起大家对汽车三包出台时间高度关注的热情,许多车主更希望能在3·15期间传来汽车三包正式出台的好消息。案例:烧机油久修不好佛山车主维权退车2008年,罗女士在佛山的一家豪华品牌4S店购买了一辆进口的品牌汽车,在使用过程中,罗女士发生其车辆机油消耗严重,多次维修后,故障并未得到解决,甚至出现在行驶中多次熄火的现象。多次协商,销售商不愿意退车。无奈之下,罗女士致电佛山消委会进行投诉,在消委会工作人员调查取证后,发现罗女士车辆所出现的机油问题与该车型1万公里更换机油的标准并不一致,加上经多次维修无法改善车辆状态,经消委会调解,商家最终退回罗女士购车款。调查现在想退车不打官司很难短短十几年间,中国迅速成为全球第一汽车产销大国。然而,汽车消费法规却明显滞后。全国人大代表李大开指出,在欧美国家,乘用车三包年限多为3到5年,商用车基本为3年50万公里,而国内目前乘用车两年4万公里的规定与之相比则相去甚远。此外,因为法规滞后于欧美日韩等国家,来自全球的汽车巨头在国内销售进口车和合资车时,在执行与国外不同的标准。“三包”规定的缺失还带来其他严重问题,例如一些产品质量差、技术落后、产能落后的企业可以利用劣质低价产品冲击市场,给行业健康发展和企业的生产经营带来负面影响。记者调查发现,由于有关汽车三包立法缺失,当前车主在用车时不仅享受不到参照国际标准的保修期,而且在遭遇质量纠纷时,大多只能通过打漫长的维权官司来维权。当前,由于维权举证艰难、质量鉴定繁琐复杂、维权成本高昂等,很多车主只能无奈承担因厂家产品质量导致的各种问题。记者走访消委会和致电佛山12315了解到,由于汽车消费缺乏相应的法规,在处理汽车消费者投诉时,常常出现因质量争议或者导致故障原因不清而无法调解的现象。如果消费者需要进一步维权,则需要通过法院起诉的方式进行。以退车为例,当前车商针对存在质量问题的车辆一般采取只修不换也不退的习惯做法,消费者如果想退车,如果在消委会或者12315调解未果的前提下,只能通过打漫长的官司,才能实现最终维权。业界:低成本维权通道尤为迫切记者对比发现,历经半年来两次修改的汽车三包意见稿,确实有很多改进,但是同样,汽车三包征求意见稿也存在很多不完善的地方。不久前,判决商家给消费者换车的江苏宜兴法院合议庭审判长陆长平坦言,此次消费者诉讼成功只是个案,在法律法规尚不完备的前提下,更多消费者要想在购买车辆本身存在重大质量问题的情况下,实现更换车辆的目的并非易事。而当前,消费者通过诉讼的方式进行维权,与当前上亿的汽车保有量极为不协调,迫切需要成本更低、更便捷的维权通道出现,这样才能更好地保障消费者的权益。维权保留证据有望维权广东禅都律师事务所律师黄震表示,不管三包是否出台,保留证据作为维权显得尤为重要。在三包没有出台之前,消费者维权可以依据合同法、消费者权益法等进行维权。如果热议的三包能够出台,消费者可依据三包维权。但无论哪一种维权方式,均需要注意保留商品存在质量问题和因此所受到损害的证据,才能更好地为自己争取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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