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想离婚 咋就这么难
我这回已经第三次起诉离婚了,但没想到还是被北京市通州区人民法院驳回了我的离婚诉讼请求。我就想不通现在的法院法官怎么对什么是“感情破裂”就是想不明白呢?明明我已经是第三次起诉离婚了,可判决书上还楞以“夫妻婚后感情较好”“遇事协商解决”为由将我的离婚请求驳回。如果“婚后感情较好”,为什么我要连续三次起诉离婚?为什么我要分居近3年?难道我会闲着没事花费大量的时间到法院去消耗纳税人的钱财?如果能够“遇事协商解决”,我还要到法院干什么?我与被告均系再婚,双方经人介绍认识,被告初始给人的印象还不错,我想双方都已经有过不幸的一段婚姻了,应该都会本着相互珍惜、谅解的态度生活。可是由于双方婚前还是了解的不够,婚后经常发生争吵和冲突,结婚不到2年已经大大小小发生了十几次矛盾,其原因都是被告引起来的,有时甚至是存心找事,真不知她是怎么想的,为什么放着平静的日子不过,非要找点事吵吵呢?例如,结婚不到半年时,被告发现了我与前妻的离婚证等证件放在我们居住的房屋中,便借机和我吵闹了起来,追问我将这些东西放在这里是什么意思?我还能有什么意思?你也知道我是再婚,难道我有个离婚证不合情合理吗?2010年被告怀孕6个多月,我们家对其呵护备至(因原先已流过一次产了),可被告非要回娘家住一段时间。到娘家后不顾自己身体帮忙干这干那,致使孩子早产降生,我们一家对她也没有怨言。但是被告又因我协助前妻办理我大女儿的医疗保险事宜等一些琐事与我争吵,争吵期间还对公婆进行打骂,我忍无可忍,双方感情彻底破裂,在感情无法弥合的情况下分居至今。分居期间双方几乎无电话直接联系,只偶尔用短信,其中有些内容明显是在威胁我,比如“我会让你知道为什么花儿这样红!”这样的人,我还敢和她生活在一起吗?如果感情没破裂,会说得出这样的话来吗?
第一次离婚起诉考虑到孩子还小,又是女孩,跟随母亲生活较为适宜,由我提供生活费和康复费用,但被告不同意,法院也没做过多调解。第二次起诉,我要求孩子归我抚养,被告同样不同意离婚,法院庭下也没与我联系调解。第三次起诉我又要求孩子归我抚养,而且庭上明确表态被告可以不给付抚养费,被告还是不同意。最让我生气的是第三次开庭主审法官态度很差,一副不耐烦的样子,一点没有人民法官应具备的庭审素质,居然以训斥的方式对我进行说教,总共开庭不过20分钟,庭上庭下也没做调查和调解,判决书拖了1个月才出。作为一个正常人根据这种情况,都应该能够判断出双方感情确已破裂,但本案法官却做出了“婚后感情较好,原告以感情破裂为由提出离婚于理不通”的离谱判决。我不清楚他的判断依据是什么,这名主审法官是如何看出来两个在已经分居近3年、形同路人的原被告还有感情!
我认为我因夫妻感情不和分居近3年且连续三次起诉离婚,足以证明夫妻感情彻底破裂。婚姻应是以感情为基础的,婚姻关系的存续不应以其他附加条件来决定。况且孩子也已有了较为妥善的安置,法院应该支持我的离婚诉讼请求。连续三次起诉离婚均被驳回,我想这样的案子在全国也不多见吧。我认为北京市通州法院应该好好提升一下法官审理离婚案件的业务水平,最高法院的司法解释都已经对分居3年或被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分居又满一年的情况可按夫妻感情破裂准予离婚处理。但通州区法院却认为我和被告仍感情较好、我要求离婚“于法无据”,这法院还是讲理的地方吗?难道还要我再进行第四次、第五次、第六次离婚,非要弄个起诉离婚吉尼斯纪录,才能准予我离婚吗?!
请各位网友替我评评这个理,评评这个持续了2年多、经过3次起诉的离婚官司,评评法官的审案水平。帮帮我这个在法院离不了婚的人,让婚姻法规定的公民应当享有“离婚自由”的阳光也照耀我一下吧!
(请网友文明评理,不搞人身攻击) 女方也没做什么坏事,看来都是些鸡毛蒜皮的小事,男方一副高高在上的样子,太不容人了,也许这就是你婚姻失败的原因吧。
女方要是能离还是离吧,跟这样的刺头男人在一起,还不是一般的不好相与 感谢各位朋友热烈评论。对于有些朋友提出离婚都是对方的错和法官也不帮我难以置信的说法,我非常理解,毕竟有冤时,谁都会说自己的一片道理。但我在文中反映的都是事实,而且扪心自问我无愧这段婚姻。另外。文中被告不能无底线的在发生家庭矛盾时对公婆进行打骂(我有照片证据),法官也不能置双方感情确已破裂的事实于不顾,开庭审判对待诉讼人态度如此恶劣。 用法律维护自己的权利! 你说你妻子怀六个多月身孕住娘家干这又干那,导致孩子早产,我想问你,当时你干什么去啦?为什么不一起去你丈母娘家帮她们干活呢?有你干活她还会早产么?你是不是怕住不习惯不愿去?如果是的话,那就不能责怪你妻子了,她和婆婆住一起想必也不习惯吧,更何况有孕在身,她对你没有怨言已很不错了,你还认为对她没有怨言是很大的恩惠?第一次离婚责任可能都在对方,但是离两次,每次还都是有孩子的情况下,那可以说楼主自身也有很大的问题,但自己还看不清。 感谢各位网友的评论,也包括批评我的朋友,你们的支持和批评都是我今后生活中的正冠镜。每个人都会或多或少有些缺点,一件事发生了,不同的人因价值观不同会产生不同的看法,这很正常,不然,人与人之间也就不会产生各种矛盾了,但是我想道德底线应该是接近的。自从结婚后,我敢说我是踏踏实实过日子的,从没找过任何一次茬,包括上面提到过的离婚证存放地点事件。我们结婚后最初没有和父母住在一起(我们有自己的房),离婚证一直放在我父母那儿,后来因为办生育服务证跑手续才将各种证件材料放在一起,办完后就放在了我们居住的房屋内。结果她发现后,对我质问,我已耐心向她解释不下2次了,结果还是不依不饶,后来还是我们全家一起向她做解释工作,才暂时作罢。她怀孕流产、早产经检查主要原因是年龄稍大,宫颈较松弛引起的。在我家养胎期间,她是衣来伸手、饭来张口,在她娘家期间,她却不顾自身条件帮他妈洗衣做饭。至于协助前妻办理我大女儿的医疗保险的事,是因为在孩子早产降生后,在她一再要求下才搬到我父母那住的,她说便于照顾。最早的一老一小保险只有医疗本,没有医保卡。后来过了几年医保联网才需要办理医疗卡。我和前妻离婚时,因社保工作人员说只要每年按时缴费,医保手续在哪办的没关系、不影响报销,不用随户口迁移,我们就没有办理迁移。谁知几年后要办理医保卡,需要在医保本手续原始办理所在地办理,我前妻不太熟悉想让我帮忙办一下。我想为自己的女儿跑跑腿不为过吧(如果任何一个后妈知道这种事而介意,那也太小心眼儿了吧)。刚好社保所打通知办理的电话时,我父亲接的电话,她也恰巧在旁边听到,结果不依不饶非认定我们家一起骗她,暗地里与我前妻有来往(冤枉啊!)。我父亲苦口婆心解释,她也不信(或许她心中早已因别的什么事对我产生了不满,借机发作,但你也不能对照顾了你两个月子的公婆发作啊!而且是毫无底线的发作啊!),指责我父亲睁眼说瞎话,六十多岁白活,指着我鼻子说“你有你父母在就甭打算过上好日子”,还要抱孩子走。因为早产,怕孩子经不起折腾,我母亲让她不要把孩子抱走,大家坐下来把事情说清楚了。结果被她一把推倒在床上,将我母亲的手臂抓伤,还辱骂我妈,连我父亲也一起骂了(太难听,没法学舌了)。因此才有了后来的分居和起诉离婚。至于是不是靠我生活,我要说明的是,她是大本学历,村里每月给她近千元生活费,婚前自己有十万存款。而且,去年有开发商占了她们家的承包地(几十万有她一份),今年又面临着住宅的拆迁(她名下有一所宅基地),是不是非要靠着我生活一目了然。我也想不通,夫妻感情破裂如斯,孩子可以归我抚养(并没有剥夺她的探视权),不用她出一分抚养费,她为什么还不同意离婚呢?我想在婚姻中只有一方被挤兑的实在受不了,才会起诉离婚的吧,而占尽优势的一方才会利用优势死赖着不离呢! 结婚不到2年已经大大小小发生了十几次矛盾,其原因都是被告引起来的,哈哈,你一点责任都么有。
有时甚至是存心找事,真不知她是怎么想的,为什么放着平静的日子不过,非要找点事吵吵呢?
谁没事存心找事啊,你真毛病。
例如,结婚不到半年时,被告发现了我与前妻的离婚证等证件放在我们居住的房屋中,便借机和我吵闹了起来,追问我将这些东西放在这里是什么意思?我还能有什么意思?你也知道我是再婚,难道我有个离婚证不合情合理吗?
看来你还有 不止一处住处,那干嘛不把这些碍眼的东西放在别处,非要弄得你老婆不开心。还一副振振有词的样子。她看不顺眼,你换个地方放就是了,你非跟她杠上干嘛。
2010年被告怀孕6个多月,我们家对其呵护备至(因原先已流过一次产了),
为何流产,是你照顾不周吧,流产对女人伤害很大你不知道?自己做的垃圾事情。
可被告非要回娘家住一段时间。
如果真的呵护备至,你老婆还非要回娘家,自己没做好尚不自知,一副都是别人理亏的样子。遇事应该自己多检讨。
到娘家后不顾自己身体帮忙干这干那,致使孩子早产降生,我们一家对她也没有怨言。
上面说的好,她干这干那,你去哪里了,是不是她回娘家,你根本不管不问的。还说没怨言,一副给了天大恩惠的样子。早产她难道希望,她也很自责伤心好不。
但是被告又因我协助前妻办理我大女儿的医疗保险事宜等一些琐事与我争吵,
组合家庭,本来就是应该能避嫌尽量避嫌,实在要去,也要先通报老婆备案随时备查。(你老婆也应该这样对你,己所不欲勿施于人)。
争吵期间还对公婆进行打骂,我忍无可忍,双方感情彻底破裂,
明明是跟你吵,怎么把你父母搅合进来的,看着莫名其妙,请说明一下。
在感情无法弥合的情况下分居至今。
真不知道你老婆怎么还不离婚,是不是靠你养活没办法。 支持,自己不思考下自己的问题,一个劲抱怨别人,这种人,结婚几次就离婚几次的。我可以说,我老公比你好10倍不止。你老婆真倒霉。 多方面思考 冷静下来,再看看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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