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上半年,市民王某驾车行驶在城市道路上时,被一辆横穿马路的电动车撞上。自己的车辆侧面受损,电动车有不同程度损坏,电动车司机也受了轻伤。 在协商处理过程中,电动车司机表示,愿意承担相应责任,但自己的电动车没有保险和牌照。并请求王某不要报交警,并称“交警来了,我就要被罚款,扣车,这辆电动车是全家唯一出行挣钱的交通工具。” 王某见其可怜,就没有报交警。双方约定修好车后,由电动车司机负责维修费用。 然而,在离开现场后,电动车司机翻脸不认账,先是拖着不见面,不协商,后来直接表示没有钱,并称“随便你怎么着!”。由于当时未能留下有效的证据,王某只能自叹倒霉。 现实生活中,作为交通参与者,难免遇到类似的情况,发生了交通事故,对方承担事故主要或全部责任,但是对方没有购买足额的商业保险,或者表示没有赔偿能力,摆出一副“我穷我有理”的模样。那么,遇到这样的情况该如何处理呢? 有的会说,你不是有保险吗?就你认了全责,让保险公司理赔好了。大家都没有损失。 小编建议,在责任明确的情况下,不要随便认全责。从人性的角度来看,人都有趋利避害的本性,让你认了全责后,他就没有什么责任了,并会想尽一切办法维护他自己的利益。在后续处理问题时,绝对不是站在你的角度去看待这个问题。所以无论如何不会对他更加不利。 于是不配合你处理交通事故,电话不接,爽约等,就是情理之中了。因为他没有任何损失了,这事儿就变成了你自己的事情。 并且,你认了全责,你承担了这起虚假陈述的全部责任,首先是涉嫌骗保,被查出来要承担法律责任的。其次,理赔以后,次年保费会上涨。也是你自己的损失。 不管对方是否有保险,第一时间在事故现场固定证据,比如拍照,拍下对方的身份证,驾驶证,行驶证件的照片,并就双方达成的协议进行录音或以书面的形式确认。 其次,若是对方全责又没有钱的情况,确实比较麻烦。建议拿着事故认定书去交警队调解。双方都同意由交警队调解的话,交警队是可以作出调解的,如果钱不是很多的话,可以要求对方当场给付。 如果赔付金额较大,而对方又没有偿付能力的话,只能通过法律途径来解决了。 比如,如果对方是本地人,可以经常上门去找他,让他支付赔偿金。如果是外地人,在事故调查期间就要和交警队沟通好,你要到法院去起诉他,让交警队不要尽早放行,以免日后找不到人。并且,一般情况下,如果调解不成,交警也会支持你起诉他的。 还有一招就是,让保险公司进行代位追偿。 代位追偿的意思是指,如果你与对方车辆相撞,交警判对方全责。但是因为对方只购买了交强险或者没有购买保险,个人经济能力也不佳,无法进行赔付。这时你可以向自己的保险公司申请先把维修的钱理赔给你,然后由保险公司去向对方追讨赔偿款。 以下情况均可申请代位追偿:对方拒绝或者无法赔偿损失,对方故意拖延赔偿损失,对方拒签责任认定书,对方逃逸后记下车牌号。 具体做法就是,发生交通事故后,可以先进行维修,并由自己所购买的保险公司理赔,然后要求保险公司代位追偿。前提就是要有交警队出具的明确对方责任的事故认定责任书,并拍下来对方的身份证,驾驶证,行驶证,这些手续在行使代位追偿时会用到。 申请代位追偿需要走以下步骤:1、找4S协助走程序定损,并完成修车,提交资料等;2、等待对方复议,复议时间为15天,复议期间对方会接到交警的电话通知;3、保险公司正式代位追偿,同时提前赔付你钱;4、配合保险公司作证;5、取得赔偿,案子终结。 写在最后 在有法可依的时候,就不要被道德绑架。这个社会,我弱我有理,我穷我有理的例子还少吗?所以,交通事故中,在对方没有保险的情况下,最好自己拿着对方的行驶证和驾驶证,如果可以,身份证也拿着,防止对方跑掉,也有利于后期进行理赔追偿。 我不是教你坏,但是遇到坏人,一定不要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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