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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下杂谈] “人只为己,天诛地灭”。(zhua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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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9-4-3 03:26:21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人只为己,天诛地灭”。(zhuan)

1) 一、眼见为实

现实生活中的人们大多相信自己的眼睛,看不到的就不相信。

比如,在现代高科技的检测仪器问世之前,有谁能看到X光、电磁波、各种射线吗?那么这些东西存在否?它们是在人类看到以后才存在的吗?
显然不是。它们与万古宇宙共存,而且存在于不同的层层时空之中。
就像人们所说的“头上三尺有神明”,神明的存在也是遍布苍宇的,只是他们是由人类肉眼不易见的物质构成。

毕竟有科学家和少数人类目击证实了神明的存在。
这不是什么迷信,神明也是生命,也是物质存在,只不过与人境界不同,他更微观、更宏大、更超能,更接近于、同化于宇宙特性而已。


二、道高一尺,魔高一丈
这显然是常人中的一种误解
大千世界,芸芸众生,大穹苍宇,时刻都在有序的运行之中,正负的生命也一直在相生相克的理的制约和平衡之中。
如果真是“魔高一丈”,那岂不是乱了套了?


三、天塌下来大家一起死
这句话只能说是人们的侥幸心理、赌注心理的表露。
实际上老天爷在惩治恶人的时候,从不伤及无辜。
虽然天灾人祸频频发生,但每一次灾难中都有所谓的“奇迹”,不会有“天塌下来大家一起死”的现象存在

天道无亲,常与善人。
积德守德、乐施好善、敬奉神明的人,绝不会与杀人放火、无恶不作的人享受同等待遇。
正是“人心生一念,天地尽皆知;善恶若无报,乾坤必有私。”


四、人不为己,天诛地灭
事实恰恰相反,当一个人真正走到了只为自己的极端自私、极端贪婪之时,他离被诛就不远了
当一个社会走到了人人为私,不择手段的伤天害理、大肆掠夺时,这个社会也就走近了覆灭的边缘。
人不治天治。正确的说法应该是“人只为己,天诛地灭”。


五、人定胜天
这个词曾经很盛行过一段时间,喊了几十年。而且现在每遇到大的灾难,救灾现场或电视上还能听到这几个字。一边在废墟里遭遇灾难,一边还叫喊着“人定胜天”,这本身就是个笑话。
不用说太多的道理,看看接二连三的地震、洪水、海啸、飓风吧,在这些自然力面前,人类是多么的无助,多么的可怜!


六、人死如灯灭
通常人等,你想如灯灭也灭不了。为什么?
你生生世世造下的罪业,你不继续承受谁来替你?你生生世世积德行善换来的大福报,你不去享受谁个去享受?
你的一思一念、一言一行,你的这些言、行的过程就在缔造着自己的未来,因果律法,丝毫不爽。
灯灭了,第二天不一下又点着了?


七、信则有,不信则无
稍微想一想,就知道这句话是错的了。
有没有,不能建立在我们信不信的基础上。本来就有的东西,既使全世界70亿的人都不信,它也依然存在着。
信与不信,是每个人的悟性问题,与每个人的人生观、世界观、思想境界相关,它可以决定一个人的价值取向以及生命的未来选择,却丝毫决定不了“有”和“无”的问题。


八、好人不长寿,坏人活千年
类似的说法还有“积德行善儿女少,杀人放火子孙多”等等。
这是一个误解。最根本的原因是人在迷中,人们看到的只是较短时间内的人事,此一生此一世,或者此一时此一事,而看不到一个人更完整、更久远的生命历程。
所以这个认识是片面的。
人们往往看到一些好人受难、坏人荣光的现实例子,便以此否定因果律,认为天理不公。哪是他们的眼光没有放远一点。





2)

下面是一则与包拯的民间故事.
故事的真伪我们无法辨别, 但是个人觉得其中寓合的意义值得我们思考.


故事说的是,北宋年间包拯为相时发生在民间的一桩逸事。有一个村庄住着一个十来岁、腿患残疾、父母双亡的孩子,生活十分困苦,甚至靠乡邻施舍或乞讨活命。这个村子的前面有一条河,往来村民和路人需涉水而过,特别是上了年纪的老人十分不便。每当河床涨水时更是无法通行。但年复一年,谁也没想改变它。人们能够看到的就是这个孩子天天捡石头,堆在河边。

人问其故,孩曰,要修一座石桥,为乡邻行走方便。众人不以为然,认为孩子在说疯话,大多哈哈一乐了之。可是日积月累,年复一年,石头堆成了小山。乡邻开始改变认识,并为这个孩子的精神所感动,投入到了捡石、采石、修桥的行动中。

乡邻请来了工匠,开始建造石桥。这个残疾孩子全身心投入其中。桥尚未建成,这孩子却在一次凿石头中崩瞎了双眼。人们痛惜、怨恨,怪老天不公。这么可怜的一个孩子,一心为大家,却招来这样的报应。可是这个孩子毫无怨言,每天摸索着在修桥的现场上干着力所能及的活。在大家齐心合力下桥终于修成了。众人欢呼喜庆之余,无不将怜惜、赞叹的目光聚向那个孤苦 伶仃的原本就一条腿残疾,现在又瞎了双眼的孩子。孩子虽然什么也看不到,但脸上露出了平生以来最欢乐的笑容。

一场不期而至的大雨似乎要为这座石桥洗去浮尘,壮壮行色。可是一声震耳欲聋的巨雷过后,众人发现孩子已被巨雷击中,倒地身亡了。众人惊呆了,随后压抑不住的情感喷泻而出,叹息孩子命苦,指责苍天不公……

恰巧民间称之为青天大老爷的包拯包相爷公干至此。百姓纷纷拦住官轿为孩子鸣不平讨公道。质问相爷:好人为何不得好报?今后好人何以做得?食人间烟火的包相爷被村民情绪所带动,挥毫疾书,写下了“宁行恶勿行善”六个字后拂袖而去。

回到京城,老包将公干之事连同路上见闻奏明皇上,却隐去了自己题字一事。因为尽管心中为那孩子行善事得恶报之事十二分不解,但三思之后还是为题那样六个字觉得不妥。没想到皇上退朝后非要拉他到后宫说些私房话。原来前些天,皇上新添龙子,十分招人喜爱,可就是孩子整天啼哭,特意让老包去看看。老包见那孩子肌肤如雪,嫩白的小手上有一行字。近前一看, 正是自己写的那六个字“宁行恶勿行善”。脸一下子红到了脖子根,赶忙伸手向字擦去。说来奇怪,字瞬间踪迹全无。皇上见皇子手上的胎记被老包抹去(别人看那行字只是一个胎记),唯恐抹去了福根,不依不饶地斥责包拯。包拯连忙跪下,口称罪臣该死,将题字一事的来龙去脉说了一遍。皇上甚觉蹊跷,命老包用阴阳枕到地府一探究竟。

老包枕上阴阳枕到地府一游,真相尽显。原来那孩子上世做恶多端,罪业甚大。偿还那一世罪恶需三世恶报才能还清。第一世以残疾之身孤苦伶仃;第二世以双眼瞎了却残生;第三世遭雷击暴尸荒野。那孩子第一世转生穷困残疾,但痛改前非,只想为别人做好事。于是他一世还两世的业。让他崩瞎了双眼。可孩子不怨天尤人,只是默默为别人做好事。第三世的业力也拿过 来一世还,所以雷击毙命。阎王爷问包拯,三世恶业一世还,你说是好还是不好?一世还了三世业,因为他专行善事,心里只是想到别人,毫不考虑自己,某些方面已达到“不修道已在道中”的境界,积德甚多,故而死后立即转生为当今太子,享受天子福份。


故事的结局给我们很多启示。
很多人或是身边人都有过好心没好报,好人不长寿,好人受冤枉的事情。这些事只给我们仰天而嘘,发些感慨,但是我们不要把目光只停留在眼前。
宗教里谈因果,无非是要我们看透宇宙人生的本质,而我们恰恰在因果中迷失了自己的本性,颠倒了众生,也颠倒了自己的因果。

好人总是要承受很多,背负很多,所以注定好人要受的磨难更多,但是未必好人就没有好报
很多故事的结局不一定是我们看到的表面,善心与善心碰撞出的火花才是最美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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