孙维贞(退休职工)与她的丈夫任志平(安徽合肥解放军电子工程学院门诊部师职牙科主治医生),两人均五十三岁,有一女儿现已工作。他们住在安徽省合肥市电子工程学院贵池路名君家园2-406。电话是0551-5766348。他们二人不赡养孙维贞的母亲施芝芬(退休工人,七十五岁)。
1、 孙维贞的弟弟与他的爱人均是残疾人,五十岁,有一女儿在读研。其弟长期赡养父母陆续超过十五年,期间孙维贞从没出过分文。其弟弟与原本是厂办企业的职工,其爱人好也是职工。
2、 孙维贞的父亲在三年前去世,去世前后所产生的费用均有其弟弟一人独自承担,至今他们仍不愿支付他们承诺过的应承担的费用。
3、 2012年春节后,孙维贞的母亲住在其弟弟家中。期间,在其弟弟不知情的情况下,孙维贞他们拿走了她母亲的所有钱物:身份证、医保卡、退休工资卡以及所有积蓄。
4、 之前他们多次提出要分配遗产。所以其母亲住在弟弟家一个月半后,她的弟弟提出应由其姐姐赡养几年,但他们不同意。提出要卖掉由其父母留下的房子,然后将其母亲送入养老院,用卖房款支付其母亲在养老院的费用,如果有多余的钱就归还其父亲去世时他们所欠下的费用。因其弟弟与她的母亲不同意此方案,故他们只好作罢。
5、 后在其弟弟的强烈要求下,孙维贞才不得不将其母亲接到他们家赡养。可没想到在今年四月二十六号,在他们家只住了二十六天后就将其母亲送入了安徽省精神卫生防治中心(合肥市精神病医院)神经一病区一床。因其夫任志平认识住院部的医生,所以并没有门诊而直接住进了医院。而将其母亲送入医院的理由是受到惊吓,小脑萎缩。
6、 至今其母亲住院已过一月。骨瘦如柴,行动不便,但神志清楚。
7、 因其母亲惧怕女儿与女婿,所以至今不敢说自己没病。其弟弟之前曾咨询过律师,但律师指出必须由其母亲自己提出或由其儿子代为上诉。
8、 在孙维贞的母亲住院期间,其弟弟曾与他们多次交涉,想劝他们把其母亲接出来赡养,但他们拒绝了。孙维贞的丈夫任志平称此事不解决,就放在医院再说。但不知他所说的“此事”到底是什么事?
为了使老太太能多活几年,恳请各位能帮助她想想办法。
上述所说均是事实,大家可以调查核实。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