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天下午1时30分,正值酷暑盛夏,赤日炎炎,经过雷锋路与穰城路交叉口去人民公园的两名群众,突然发现远处一辆停放在路边的电瓶车正在冒烟,情况非常危急。“电车着火了,电车着火了”两名群众一边大声喊着,一边奔向人民公园合成警务工作站报警。
此时,正在人民公园合成警务工作站执行“屯警街面、动中备勤”任务的特殊警务大队队员唐督和段其宏闻讯后,立即提起水桶奔向冒着黑烟并已开始燃烧的电动车紧急灭火施救。经多次往返提水扑救,及时将火势控制,防止了电动车自燃后引发电瓶爆炸造成二次伤害的可能,最大限度的为电动车主挽回经济损失。
据了解,目前该电动车还在人民公园合成警务工作站停放,请车主尽快认领。
警方提醒
进入夏季以来,我市晴多雨少,气温持续不断升高,此次电动车自燃事故或与天气炎热和在烈日下暴晒有关。为了防止类似事件发生在我们自己身上,平时应该多关注、多重视爱车,做到勤保养、勤检查,防患于“未燃”。当然,车主本身的安全才是重中之重,在车辆发生自燃时,最重要的还是在确保自己安全的情况下,再想办法解决自燃问题。
延伸阅读
防范电动车自燃,可从以下几个方面入手:
电动车充电器尽量不要放在车上,因为有时候路面颠簸容易导致充电器内部发生短路,再充电时容易引起自燃。
充电时应将充电器放在地上,置于通风处。这样有利于充电器发热后能够及时散热。
尽量避免在夜间充电,严格按照说明书建议时间充电。夏季充电时间最长不要超过12个小时。
天气炎热时尽量不要长时间使用电动车,更不要将电动车置于烈日下暴晒,条件允许的情况下应定时到维修站检测线路,排除线路隐患。由于大多数电动车的电池都在坐垫底下,可在坐垫上加一块防晒垫,防止意外发生。平安邓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