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安徽省宣布2022年起取消“侨眷和港澳同胞及其眷属”及“少数民族聚居地区少数民族考生”高考加分的消息引发热议。 据了解,此举并非安徽首家提出,江西省与辽宁省此前就已宣布分别于2023年和2026年起,取消部分少数民族考生高考加分。此外,湖南、广西、海南、贵州等多省也对“少数民族考生加分”项目予以规范,降低加分分值或实行户籍、学籍和实际就读年限三重认定。2017年,山东取消了少数民族考生高考加分政策。
近年来,各省对全国和地方性高考加分项目进一步“收紧”。
多地调整“少数民族考生”高考加分 安 徽
9月11日,安徽省宣布调整高考加分政策:自2022年起,取消“侨眷、港澳同胞及其眷属”与“少数民族聚居地区少数民族考生”两项地方性加分项目。2020、2021年符合两项地方性加分项目条件的高考考生仍具有加分资格,加分分值为5分,仅适用于本省省属高校招生。
江 西
去年年底,江西省印发《江西省关于进一步深化高考加分改革的实施方案》,其中规定,对经省政府批准的民族乡(贵溪市樟坪畲族乡等8个民族乡)和按法定程序批准且经省有关部门向社会公示的民族村(铅山县陈坊乡长寿畲族村等82个民族村),少数民族考生加分政策实行3年过渡期,即2020-2022年过渡期内加5分不变,自2023年开始不再加分。 辽 宁
今年1月,辽宁也对高考加分政策进行调整,在少数民族考生加分项目方面,喀左、阜新、新宾、清原、凤城、岫岩、宽甸、北镇、本溪、桓仁县的少数民族考生,从2023年高考起,在考生统考成绩总分的基础上增加4分投档,由高校审查决定是否录取。从2026年高考起,取消该项高考加分政策。
天 津
天津市则将对少数民族考生的加分照顾调整为优先录取。据天津市教育招生考试院,自2023年高考起,“少数民族考生报考天津市属高校时增加5分投档”的政策调整为,在本市所属高校录取时,少数民族考生,在与汉族考生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
此外,湖南、广西、海南、贵州等多个省份也对“少数民族考生”加分项目进行进一步规范,缩减加分分值或实行户籍、学籍和实际就读年限三重认定。
例如,湖南要求,自2023年高考起,对考生申请享受少数民族加分政策的资格条件实行户籍、学籍和实际就读年限三重认定(“三统一”),即具有湖南省同一县(市、区)高中阶段3年完整户籍、学籍且连续3年实际就读的考生,方可按相关政策规定享受少数民族加分,不符合户籍、学籍和实际就读年限“三统一”要求的考生,不享受该加分政策。 为什么取消少数民族加分?
在山东和安徽取消少数民族高考加分后,有关部门的解读是:在山东、安徽等省,没有民族自治地区,少数民族聚居地区一般为民族村、民族乡,且数量不多。统计数据显示,山东省只有5个民族乡镇,365个民族村居;安徽省也只有10个民族乡(农场),135个民族村。即便是民族乡、民族村,少数民族人口整体占比并不高,有的民族乡、民族村少数民族人口占比还不到30%。
而且,近些年来,各地非常重视少数民族学生教育,少数民族学生接受到的教育资源越来越好,与汉族学生趋于同等化。统计数据显示,截止2013年底,安徽省共有122所民族学校,其中设有高中部的民族学校仅有1所,初中和含有初中部的民族学校不超过20所,超过八成的民族学校为小学。
这样的大环境,决定了少数民族考生从小与本地汉族考生接受同等教育资源,特别是少数民族高中生与汉族高中生在同一所高中甚至是同一个班级读书。在这种情形下,考生只因民族不同,就享受高考加分政策,显然不科学、不合理。
广东是否有调整?
2014年起,广东取消了包括中学生各学科奥林匹克竞赛在内的17项高考加分项目,只保留6个高考加分项目,加分分值统一规范为本科加5分,专科加10分。
2014年取消的加分项目
中学生各学科奥林匹克竞赛、各类科技竞赛及职业院校技能大赛项目和省级优秀学生等17项。其中,中学生学科奥林匹克竞赛包括数学、物理、化学、生物学、信息学奥林匹克竞赛国家级和省级获奖者;科技竞赛主要包括全国青少年科技创新大赛、全国青少年生物和环境科学实践活动、“明天小小科学家”奖励活动、中小学电脑制作活动、国际科学与工程大奖赛、国际环境科研项目奥林匹克竞赛国家级和省级获奖者和广东省省级优秀学生等。
2014年保留的加分项目
归侨、华侨子女、归侨子女和台湾省籍考生;少数民族聚居区的少数民族考生(含聚居区的汉族考生);体育特长生;自谋职业的退役士兵、在服役期间荣立个人二等功以上或被大军区以上单位授予荣誉称号的退役军人;烈士子女、因公牺牲的军人和人民警察的子女、立个人一等功以上的军人(含退伍军人)和人民警察的子女;省委、省政府确定的扶贫开发重点县的考生共6项。
2015年起,又取消和保留了部分加分项目↓↓↓
2015年起取消的加分项目
1.按国家要求,取消我省所有地方性加分项目:
(1)取消少数民族聚居区的汉族考生加分项目。少数民族聚居区的汉族考生,不再具备高考加分资格,在同等条件下,高校可优先录取。
(2)取消因公牺牲的军人和人民警察的子女、立个人一等功(含)以上的军人(含退伍军人)和人民警察的子女专科层次加分项目,以上考生报考高职院校自主招生,并经学校考核合格,由高校优先录取。
(3)取消扶贫开发重点县考生加分项目。具有扶贫开发重点县户籍的考生,不再具备高考加分资格,在同等条件下,高校可优先录取。
2.取消体育特长生加分项目。在高级中等教育阶段获得“重大国际体育比赛集体或个人项目前6名、全国性体育比赛个人项目前6名”和“国家二级运动员(含)以上称号”的考生(含2015年前已取得上述名次和称号的考生),2015年起参加高考不再具备加分资格。相关考生可选择报考高校高水平运动队招生,或运动训练、武术与民族传统体育专业单独考试招生,或其他体育学类专业招生。
2015年起保留的加分项目
1.归侨、华侨子女、归侨子女和台湾省籍考生,报考本专科高校可在考生高考文化课统考成绩总分的基础上增加5分投档,由高校择优录取。
2.少数民族聚居区的少数民族考生,报考民族院校(普通高校民族班、预科班)按教育部有关规定单独划线;报考其他专科高校可在其高考文化课统考成绩总分的基础上增加5分投档,由高校择优录取。
3.自主就业的退役士兵、在服役期间荣立个人二等功(含)以上或被大军区(含)以上单位授予荣誉称号的退役军人,报考本专科高校可在考生高考文化课统考成绩总分的基础上增加5分投档,由高校择优录取。
4.烈士子女报考本专科高校,可在其高考文化课统考成绩总分的基础上增加20分投档,由高校择优录取。
2020年增加的加分对象
1.司法行政机关人民警察烈士、英模和因公牺牲、一级至四级因公伤残人民警察子女参照公政治〔 2 018 〕 2 7 号文有关规定执行。
2.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人员及其子女参加全国统考录取的,按照《关于做好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人员及其子女教育优待工作的通知》(应急〔 2 019 〕 37 号)的有关规定执行。
福建是否有调整?
2020年福建的高考加分政策中,涉及少数民族是这么规定的:
2020关于少数民族高考加分规定
下列少数民族考生享有在文考总分上加10分的政策:
宁德市,罗源县,连江县,晋安区的北峰山区(日溪乡、宦溪镇),漳浦县湖西乡、赤岭乡,龙海市隆教乡,永安市青水乡,上杭县官庄乡、庐丰乡,宁化县治平乡的畲族聚居地的畲族考生;晋江市陈埭镇、泉州台商投资区百崎乡的回族聚居地的回族考生;华安县高山族聚居点的高山族考生;生活在高山(享受高山补贴)和无桥梁、海堤与大陆相连的海岛的少数民族考生。
下列少数民族考生享有在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的政策:
散居在汉族地区的少数民族考生。来源:各省市教育厅、考试院、中国青年报、南方都市报、钱江晚报、厦门招考,转载请注明本声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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