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悬挂国旗庆祝中华人民共和国
成立71周年的倡议书
为庆祝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71周年,营造热烈、喜庆、团结、向上的节日氛围,进一步增强全体市民铭记历史、缅怀先烈、珍爱和平、开创未来的爱国热情,积极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弘扬伟大的抗疫精神,在国庆节来临之际,南阳市委宣传部、市文明办在此向社会各界郑重倡议: 一、国旗是国家的形象和符号,体现着国家主权和尊严,爱国旗等于爱祖国。各级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乡镇街道、居民小区、临街商铺等,要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旗法》规定,以实际行动庆祝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71周年,充分利用有利条件积极悬挂国旗,用最真挚的情感、最积极的行动,表达我们对祖国的热爱、对国旗的尊重。
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旗法》规定,必须依法使用国旗,做到国旗的位置不低于其他旗帜,不被其他物品遮挡,不交叉悬挂、竖挂或者倒挂国旗,不使国旗与其他旗帜相交,不悬挂和使用破损、污损、褪色或者不合规格的国旗,不使国旗落地。
三、希望社会各界积极行动起来,通过悬挂国旗,表达对伟大祖国由衷的祝福,展现全市干部群众热爱祖国、热爱家乡的精神风貌,让五星红旗高高飘扬在南阳大地,让文明之花开遍南阳的每个角落。 中共南阳市委宣传部
南阳市文明办
2020年9月27日 |